废弃动植物油生产柴油免消费税


时间:2010-12-3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近日《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利用废弃动植物油脂生产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生物柴油是指由动植物油脂与甲醇或乙醇在催化剂作用下制成的可代替石化柴油的再生性柴油燃料。目前,国内生产生物柴油的主要原料是废弃动植物油脂,包括油脂工业产生的“下角油”和餐饮废油即“地沟油”。

  《通知》规定的政策内容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对于在《通知》下发前已缴纳消费税的生产企业,按照规定予以退还。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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