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减排目标已提前完成,节能目标有望如期实现,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节能减排目标,固然令人振奋,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总结“十一五”节能减排存在的问题,对“十二五”节能减排具有借鉴意义。电力“十一五”节能减排存在哪些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电监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及电力企业的有关专家。
节能减排与地方官政绩挂钩 进度快副作用明显
“十一五”之前,地方政府在GDP政绩的发展冲动下,并未重视节能减排,“十一五”开局之年的2006年就未实现年度目标,这加大了此后四年的工作难度。在后四年期间,中央和地方强力推动“上大压小”、脱硫脱硝,强制性的成分较多,上至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至地方政府,举全国之力推行节能减排,力度之大强于任何一个发达国家。今年最后一个季度,随着最后期限的逼近,在“一票否决”的高压线面前,某些地方为了完成任务硬指标,更是展开一场轰轰烈烈的拉闸限电限产的“强制运动”,高密度的铁腕政策是“十一五”节能减排可以如期完成的首要条件。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王志轩认为,在“十一五”期间,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推进节能减排是必要的,效果也好,能实现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承诺。但是,这种方式缺少了成就与效益的评估,花费的经济代价大。他举例说,在有些地方,节能减排走入简单停电的歧路,不光高耗能企业被拉闸,非高耗能企业也被拉闸,连居民正常生活用电也被限制。限电限产的扩大化,导致不少地方生产秩序紊乱,居民生活受到影响。另一方面,还产生了新的能耗和污染。现实中,不少商家、医院、居民被限电后,购买发电设备和燃料自己发电,这种节能减排的背后形成了新能耗、新污染。又如,我国当前已实行的1.5分/千瓦时脱硫电价还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因为,不同含硫量的煤脱硫成本不一样,含硫量低的煤加上1.5分/千瓦时的脱硫电价会有微利,而含硫量高的煤加上1.5分/千瓦时的脱硫电价还会亏损,这里存在一个公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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