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能源应发展七大重点


作者:陈玉明 郑晓奕    时间:2010-12-08





优化发展化石能源,加快推进非化石能源发展,加强能源输送管网建设位列其中


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江冰30 日在2010 年“能源·经济·发展”论坛上表示,“ 十二五”期间,我国能源需求将处于快速增长阶段,能源发展应突出七个重点。

一要优化发展化石能源。化石能源是我国能源供应的基础,应稳步推进煤矿升级改造,加大油气资源开发力度,优化火电开发。合理控制煤炭产量,努力保持国内原油产量基本稳定,提升天然气供应能力。同时,要积极优化资源利用方式,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电力、天然气在终端消费中的比重。

二要加快推进非化石能源发展。“十二五”期间,要加快推进水电、核电建设,积极有序做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转化利用,要确保到201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比重在11%以上,为实现202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比重达15%和单位GDP 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 年下降40%~45%的目标奠定基础。

三要加强能源输送管网建设,提高能源配置能力。要加强连贯东西、中通南北的骨干管网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通畅、安全可靠的体系。

四要加快能源科技装备创新。要根据我国能源装备科技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明确重点,加强攻关,提高能源装备自主化发展水平,初步形成基础建设、应用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示范四位一体的能源科技装备体系。

五要加强节能减排。这是科学发展能源的要求,也是推进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促进能源开发和利用全过程的节能减排,通过集约开发资源,加强能源需求管理,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平衡发展。

六要加强国际能源合作。要统筹国内、国外大局,坚持互利共赢、协同保障的原则,加强海外开发;深化和拓展能源对外开放,进一步增加能源贸易量;利用多边能源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国际能源合作交流,努力建设能源国际合作新秩序,保障能源安全。

七要推进能源体制改革。通过推进体制改革,健全市场运行机制,完善能源投资管理,加强能源税收财政政策指导,加强立法建设和行业管理等方式,推动能源行业的科学发展。

来源:中国石化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