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境保护部人士表示,自2012年开始,我国将在“三区六群”地区实施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三区”指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六群”指辽宁中部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武汉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成渝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在具体实施上,试点地区可能有先有后。
在10月27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亦提出“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中国环境规划院总工程师王金南认为,大气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目标对煤炭消费能起到约束作用。如果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都保持在2010年水平,总量控制目标越严格,最大煤炭可消费量将呈下降趋势。资料显示,2002年以来,我国煤炭消费量年均增量超过2亿吨。2009年全国煤炭消费总量已经达到30.2亿吨,远超过“十一五”能源规划的25亿吨的指标。
来源:中国冶金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