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业新一轮兼并重组:央企“跑马圈煤”


作者:王秀强    时间:2010-11-02





“‘十二五’我国将继续推进大型煤炭企业的建设,提高大基地煤炭产量的比重,支持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10月27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在“2010中国国际煤炭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

  这是10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后,煤炭行业最高管理部门的又一次公开表态。

  此前,各煤炭大省均已明确本地煤炭兼并重组目标。山西省计划将矿井数由2600座减少到1053座,办矿主体由2200多家减少到130家;陕西省提出将煤炭企业数量由现在的400多家整合控制在120家以内;内蒙古则计划使现有煤炭企业由350家减少到180家左右。

  与各地煤炭兼并重组方案不同,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意在打破地域、行政体制、产业限制,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地区与地区之间、中央企业与地方国企之间的利益重新分配,是新一轮煤炭行业整合的焦点。”一位煤炭行业主管官员告诉记者。

  跨区域重组的利益纠葛

  10月21日发布的《意见》提出,支持优势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煤、电、运一体化经营。

  此前,以山西省为代表的第一轮煤炭行业的兼并重组,是资源产地内部利益分配的过程;而新一轮行业整合中,区域之间的利益分配则成为核心问题。

  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跨区域和跨行业整合的案例并不多见。一直以来,资源所在地多以本地企业为整合主体,省外企业和央企只能选择观望。因为,没有一个地方政府希望自己的资源被另一个省份“摊薄”。

  以山西为例,在该省进行的煤炭行业兼并重组中,只有冀中能源、中煤、华能等为数不多的非本土煤炭企业是作为整合主体参与的,上述三家企业中,仅中煤旗下的中煤平朔成为“重要主体之一”,其他企业的获取资源量相当有限。

  另有知情者告诉记者,即便华能集团取得控股整合东山煤矿的资格,但是其手中掌握的煤炭资源仍需按照山西省政府的要求开发利用,不能自行决定使用方向。

  为限制省外企业进入,一些省份甚至出台限制外地企业对本地企业兼并重组的规定。

  此外,为巩固自身利益,地方政府在增强对本地资源的控制能力的基础上,继而鼓励企业“走出去”跑马圈地,扩大省内外资源占有量。这其中以山东、山西和河南为代表。

  河南省副省长张大卫在“2010中国国际煤炭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十二五”期间,河南将继续推进省煤炭骨干企业进一步整合重组,形成一至两个亿吨级的煤炭集团,省骨干煤炭企业控制全省80%以上的资源量,产量要达到全省95%以上。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