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电东送”作为中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标志性工程之一,实施近10年来,有效缓解了我国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东西部地区能源需求与供给的不平衡难题,为东部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安全的电力保障,也对东部地区环境保护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西部地区自身发展相对比较缓慢,相关问题较多。
长期致力于中国电力布局及市场研究的华北水电学院教授李相州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我国在实施“西电东送”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西部地区电力开发的移民、环保等隐性成本,建立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实现东西部地区的协调发展。
贵州省社科院的一项调研显示,“西电东送”工程实施以来,仅水电西部送往东部的电量累计就达1897亿千瓦时,这可减少东部燃烧6562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4万吨,减少烟尘排放70万吨,降低环境污染损失达到98亿元。该省社科院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胡登晓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乐观的估计,他认为“西电东送”在东西部地区均产生了巨大效益,尤其对东部地区降低电价、保护环境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不过,云南省政府研究室区域发展处处长杨烨却涌上了一定的忧虑,他强调:在“西电东送”工程实施过程中,区域利益分配的严重失衡也始终伴随着西部省区。在利益分配上,始终存在“东部购电地区得大头,电力开发企业得中头,西部地方政府得小头”的情况,这会导致电力开发所在的西部地区越开发越贫穷。
据记者通过调查采访以及贵州省社科院的调研显示,在“西电东送”工程中,东部购电方、西部电力企业、西部地方政府三方的利益分配占比分别为64.6%、22%和13.4%,东部地区占了利益的最大份额。
胡登晓还强调,一方面是“西电东送”定价过低,未在电价中充分考虑能源开发所付出的环境、移民成本;另一方面,东部省市依托雄厚的经济实力,在议价方面非常强势。由于云南、广西、贵州等西部地区都把广东省作为主要供电目标,必然造成买方在电力市场交易上的主动权,使送电省份在电力价格方面激烈竞争甚至削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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