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油化工鼓励政策明朗将获更多资金投入


作者:张涵    时间:2010-09-1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称,自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对用做生产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原料的国产燃料油免征消费税,对用做生产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原料的进口燃料油返还消费税。

  分析人士指出,鼓励燃料油深加工不仅可以缓解国内乙烯、芳烃等重要化工产品供给不足的状况,还可以降低直接燃烧的比例,有利于工业和发电企业节能减排。由于此前我国对燃料油用做化工原料始终给予退税的优惠政策,此次的免税新政不会对主营企业产生直接影响,但免税政策的明确,对燃料油化工显然是一大利好,未来这一行业的资金投入有望出现较大增长。

  燃料油化工鼓励政策明朗

  燃料油是指原油经蒸馏后残留的黑色黏稠残余物,属炼制过程的中间产品,不仅可以直接燃烧,也可以通过深加工炼制成为烯烃、润滑油、柴油、化肥等化工产品。

  在原油严重缺乏的形势下,燃料油属我国鼓励进口的资源,特别是对地方炼油企业而言,燃料油更是其主要生产原料。卓创资讯燃料油分析师吕斌介绍,目前我国燃料油年消费量约为3700万吨,其中40%用做船用等大型慢速燃料,20%用做发电等工业热炉燃料,只有40%用做化工原料。

  自去年初开始,我国对生产或进口的燃料油每升征收0.8元消费税,但对直接以燃料油做原料的化工产品实行退税的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此次发布的通知称,用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产量占本企业用燃料油生产产品总量50%以上(含50%)的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这一新政的指向意义远大于其实际意义。”吕斌认为,从过去的退税到现在的免税,税收的变化对主营企业来说几乎没有影响,但是政策进一步明朗,有利于提高炼油企业从事燃料油深加工的积极性,未来将有更多的资金投向燃料油化工行业。

  乙烯生产获利好

  在燃料油化工的产品中,乙烯无疑是最值得关注的。作为“世界工厂”,中国是乙烯的消费大国。尽管近年来石油巨头大举布局大乙烯项目,但随着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我国乙烯供应仍然存在较大缺口。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相关负责人此前曾透露,2009年中国乙烯自给率仅为50%,即使到2015年,中国乙烯生产能力达到1900万-2100万吨,自给率也仅为63%-67%。

  相关专家指出,尽管发达国家的石化工业已过发展高峰,全球乙烯产能即将进入过剩时期,但鉴于乙烯在现代工业中的重要地位,我国扩大乙烯生产能力仍有必要。吕斌表示,鼓励燃料油化工,除节能减排的目标外,还将对我国烯烃供应形成重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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