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招标规模扩大市场启动仍待东风


作者:诸玲珍    时间:2010-09-10





国家280兆瓦大型光伏电站特许权项目日前在北京开标,这是自去年敦煌10兆瓦招标项目以来的第二次国家大型光伏招标活动,其招标规模相当于中国过去累积各类太阳能光伏数量的总和。尽管如此,业内人士表示,这并不预示着国内光伏市场的启动,上网电价法的出台仍然是发展国内光伏产业的引擎。

招标规模扩大 市场仍未启动

本次招标单个项目的规模都在20兆瓦~30兆瓦,覆盖内蒙古、新疆、甘肃、青海、宁夏、陕西6省区的13个项目,特许经营期25年,总体规模和项目个体规模都较去年大幅增长。这次招标的总体规模大幅增加,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内市场的启动。用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的话说,此次招标还是一种探索。“这次招标还是原来一事一议的机制,仍然是正式启动上网电价法前的一次热身。”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赵玉文也表示。据悉,此次招标开出的光伏电站并网电价价格标,平均报价水平降至每千瓦时约1.036元,较去年中标价格下降约5%。最低报价0.7288元,较去年的最低报价0.69元高出近4分钱。

对于此次招标过程中报出的最低价,史立山表示,招标规则制定得很清楚,价格都是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测算的,定得低的企业未必没有利润。业内人士透露,光伏发电的实际成本肯定不止0.7元。就目前实际情况看,由于市场不成熟,电站本身的技术不完善,电网接入不顺畅等一系列因素影响,实际发生的费用比报价要高。之所以出现这种低报价,可能是企业急于取得业绩的战略营销策略。为了获取订单和排放的指标,博取社会责任的赞誉,企业把将来会发生的小额费用忽略掉,把模型更理想化,这导致计算结果比较低。此外,很多企业把投资回收期设定为25年,投资回报率几乎接近银行的贷款利率,这样的回报率和回收期,自然资本是不会进入的。

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严大洲分析认为,这种情况说明很多企业正在光伏领域加紧布局,他们看重的是在光伏产业抢占滩头并树立品牌。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秘书长曾少军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逐利是企业的本性,没有利润的吸引企业是不会介入这个领域的。他建议招标机制应该进一步透明化。他认为,在光伏领域,民营企业是最具活力的。“以多晶硅为例,民营企业的努力、多晶硅提纯技术的进步,对降低成本起到很大作用。所以,在招投标过程中应该给民营企业一些机会才对。”他强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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