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整合升格国家战略,或缓解煤电矛盾


作者:黄烨 史燕君    时间:2010-08-31





煤炭行业的兼并重组已然上升到国家层面的高度。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按照安全、节约、清洁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煤炭生产集约化程度、安全生产和科技水平,有序开发利用煤炭资源,推动现代煤炭产业发展。”

  相关专家8月26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则指出,国务院此次表态将对规范各产煤省区的煤炭资源整合、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发挥重要作用。

  民企重获空间?

  在国务院此次表态之前,山西、河南等地的煤炭行业重组早已展开。以山西为例,据当地媒体报道,实施兼并重组后,山西省已经淘汰矿井59.4%,减少矿井1545个。山西省还表示,在煤矿重组后,将形成以股份制企业为主要形式,国有、民营并存的办矿格局,其中国有办矿占20%,民营办矿占30%,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制企业占50%。

  值得注意的是,一直是被并购对象的民营煤企此次摇身一变亦成为国家鼓励的煤炭整合主体。国务院会议明确指出,“积极探索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有效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和民营煤矿企业成为兼并重组主体。要加强政策引导,出台财税、金融等方面的配套措施,支持被兼并企业的煤矿安全改造和技术改造。”

  “对民营企业来说,这是福音。”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林伯强说,强调国有和民营联合,就是为了防止国有企业把民营矿企“吃掉”。事实上,在去年山西省推进兼并的过程中,就出现了浙江民营资本意欲“叫板”山西省政府的情况,他们认为应有的利益并未完全得到保护,同时,市场上还出现了“国进民退”的争论。林伯强说,根据这次会议的情况,今后国企做大却不兼顾民企的现状将会有所改变。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分析师李廷则认为,此次会议无论在舆论还是实际操作上,都对民营企业起到了政策上的支持,也将重新调动民企的积极性。

  但也有部分业内人士对此前景并不看好。国内一家大型煤企人士对媒体表示,有一定资质的民企具备收购其他小煤矿的实力,但最终可能也难逃被国有大矿整合的命运。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