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国家环保部发布公告,正式批复《苏新能源和丰有限公司40亿标准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苏新煤制气项目成为年内第三个获得环评批复的煤制天然气项目。
3月14日,国家环保部正式对苏新能源和丰有限公司40亿标准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
2015年11月27日,环保部公告正式受理苏新能源和丰有限公司40亿标准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丰工业园区,利用当地煤炭资源,采用碎煤加压气化、粉煤加压气化、甲烷化等技术,生产40亿标准立方米/年合成天然气。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碎煤气化、粉煤气化、净化、甲烷化、煤气水分离、酚氨回收、硫回收、空分、备煤等装置。公辅工程主要包括燃煤锅炉、罐区、圆形料场、灰库、脱盐水站、循环水场等。项目主要产品为合成天然气40亿标准立方米/年,以及中油、焦油、石脑油、硫铵、液氨、硫磺、粗酚等副产品。
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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