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废旧电器电子商品回收体系刻不容缓


时间:2012-06-20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在今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是国家为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办法同时规定,对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整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

  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全球性企业注意到产品在使用后期给社会带来的环保压力和污染风险,选择了对废旧家电采取主动回收处理措施。不少企业会定期发布“绿皮书”。日本在2001年4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家电回收再利用法》,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家电再生利用法律,家电回收费征收主体为消费者。该法颁布后,日本的旧家电回收效果显著。2010年日本电视机的回收率已经达到85%,创下历史最高纪录。而在欧洲,则实行非常严格的制造商责任制,欧盟向家电生产企业征收相当于产品价格3%—5%的费用给专业回收公司,用于回收和处理废旧电子产品。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的报废量达到5000万台—8000万台,报废量年均增长20%。预计到“十二五”末期,年报废量将达到1.6亿多台。目前,中国家电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也已经开始进行产品绿色设计研发,试图从源头上采用对环境无污染并易于再生利用的材料,引入易拆解设计,降低未来的拆解成本。相比而言,废旧处理及再利用仍是制造能力渐强的中国家电企业“大循环”上的短板。

  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春林认为,非正规的家电回收单位困扰着以TCL奥博为代表的正规回收处理单位。大多数没有资质的“黑作坊”只是将收购到的废旧家电中有用的东西拆解出来,然后任由废渣、废水、废气污染环境。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经过注册的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有200多家,未注册的家庭作坊则有1500多家,严重干扰了正常的行业秩序。规范废旧电子商品回收体系已经刻不容缓。对具备循环经济产业链的家电制造商来说,进行基金征收减免、税费扶持,能鼓励家电企业更积极地投入回收拆解产业。


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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