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市场矛盾的利益格局


时间:2012-06-19





我国家具专业市场的销售格局大致如下:

制造商:制造商组织经销商加盟,这些经销商可能来自全国各地,他们经销制造商的一种或几种品牌,但是可能同时为不同的制造商经销产品。经销商:在所经销城市的专业市场中租赁摊位,开设店面,平时向专业市场支付摊位费及水、电、营业员的工资等费用。

专业市场:自有商场的,要投资土地和商场建设费用,这是较大的投资;租赁商场的,要缴纳原房产所有者的租金。

这种格局看似各得其所,在市场繁荣的情况下,可以暂时相互无事。但是在市场萧条、竞争加剧的条件下,非商业业态的专业市场固有的缺陷便暴露无遗,三方出现了尖锐的利益冲突。这种冲突源自他们有各自的利益诉求,不能集中在商业利益最大化的核心目标上。

如果家具零售业能作为独立的产业,它的目标是明确的,即通过产品的销售及服务来进行增值,从而从其中获得正当的利润。但是在目前专业市场为主流的家具零售业态中,显然,专业市场业主的目标是以市场摊位的充足率和摊位租金作为它的终极目标;经销商是以家具的销售量及零售价格作为它的终极目标;制造商则是以产品的批发量、批发价格、在全国市场网点布局程度作为它的终极目标。

三者之间的利益存在着博弈,甚至互为对立,例如专业市场希望提高摊位租金,而经销商则希望减少摊位租金;制造商希望扩大市场网点,经销商则希望至少在销售量得到保证的前提下才能新开店面等等。一个行业如果不能使这个行业的从业者都有一个共同的利益诉求,这个行业的前途也就可想而知了。但问题更在于目前这种业态不是一种商业业态,因此还不能形成“家具零售业”这个行业。这是目前我国家具业转型中最严重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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