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和国家邮政局联合下发了 《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据悉,这个办法已起草完毕,并且已经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称,快递企业主要集中在有盈利的城市和线路上开展业务,广大农村、偏远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邮政业务主要由邮政企业承担,为体现公平竞争原则,快递企业应适当分摊邮政普遍服务成本。1月7日, 《青年时报》记者从多家快递公司证实,他们已经接到国家邮政局《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份子钱”每年超过10亿元
该征求意见稿说明称,这笔基金将主要用于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建设和必备的设备购置,以及农村邮站运营补助等,并且向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倾斜。根据征求意见稿,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缴纳标准为:内地同城快递业务0.1元/件,内地异地快递业务0.2元/件,港澳台快递业务1元/件,国际快递业务2元/件。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称,之所以确定这一征收标准,是综合考虑快递企业承担能力和邮政普遍服务基金需要后,才决定按照平均单价1%-1.5%征收。而通过各类快递业务总收入和业务量的平均值估算,我国快递的平均单价:内地同城快递为7.7元,内地异地快递为18.8元,港澳台快递为88.2元,国际快递为155.7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称,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者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快递企业免征该基金。综合测算后,预计2013年该基金将征收10亿元,2015年20亿元。
据此前国家邮政公布的数据,2011年,全国快递业务量为同城8.2亿件、异地27.3亿件、国际及港澳台1.3亿件。根据征求意见稿中的缴纳标准,2012年前11月应缴纳总额为10.18亿元。也就是说,如果今年开征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全国快递企业每年需缴纳基金超过10亿元。快递企业表示 “很有压力”
对于缴纳 “份子钱”,众多快递公司老总都表示非常有压力。据了解,目前江浙地区规模较大的民营快递企业利润在0.5~0.6元/件之间,而广东的民营快递企业利润更是只有0.3~0.4元/件。申通快递董事长陈德军明确表示: “我认为不合理,我们也不同意缴纳这部分钱。” “在我们无法详细地知道这笔钱将给谁,给多少,为何给这么多,以及普遍服务网点资源没有向社会其他企业开放之前,这笔基金不宜征收。” 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某快递企业高管表示。中通快递副总裁金任群也认为,一旦确定征收 “份子钱”,企业出于社会责任感,还是愿意支付的,但前提是如何征收、如何管理则需要严格规范。一方面,这笔基金需要收支两条线,需要公开透明。另一方面,相关文件中征收标准的依据是什么需要明确。
“份子钱”会不会最终转嫁给消费者?金任群表示,可能会做有限调整,但快递费的定价权在一线员工手中,受到市场的制约,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市场的手中。所以“份子钱”与快递费并无直接关系。专家称有民企补贴国企的嫌疑
中国快递物流资讯网首席顾问徐勇表示,向快递企业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有失公平。 “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11年和2012年整体盈利并进入世界500强企业的情况下,再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背离了 《邮政法》收取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立法宗旨。”上海财经中心的专家认为,开征这项基金,与当前财税体制改革的大方向相背离。 “首先不符合结构性减税的原则,该基金按件征收,名义上是基金,实质上就是对企业利润征收的一个税。其次,当前财税体制改革的大方向是要重税轻费,以政府性基金和收费为主的非税收入比例已经太高了,不宜再开征新的基金。”
也有观点认为这种行为是在走民企补贴国企的路子。根据我国 《邮政法》附则指定中国邮政为承担邮政普遍服务的企业,上述补助的工作很多是由其具体负责,因此基金的相当部分会补贴给他们。根据这样一个情况来分析,由民企来交纳这部分,来补贴给提供普遍邮政服务的中国邮政,实际上是有民企来补贴国企的嫌疑。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快运分会副秘书长刘建新表示,征收基金是 “垄断创新”, “强制征收只能加重快递消费者的负担,快递企业与邮政部门已经是手心手背的关系,伤害快递业就是打击邮政业自身,加深快递业与邮政企业的矛盾。”
来源:青年时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