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政策工具待创新“治霾”技术路线选择须审慎


作者:司建楠    时间:2014-04-08





  研究显示,应对雾霾的战略实践对有效“控煤”具有积极作用。与此同时,热电联产“煤改气”的替代措施并不能显著降低NOx排放量,反而容易造成“区域治霾、全国增碳”的治理困境。

  由清华大学气候政策研究中心编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低碳发展蓝皮书《中国低碳发展报告2014》日前正式发布。蓝皮书肯定了雾霾治理对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同时提出要审慎选择技术路线。

  在清华大学日前召开的低碳研讨会上,清华大学气候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齐晔表示,“十二五”期间工业企业节能面临技术、资金的新挑战。政府对“万家企业”的监管难度和成本远远高于“千家企业”。因此,建议运用更多的市场化手段激励、监督和引导企业节能。

  审慎选择“治霾”技术路线

  毋庸置疑,雾霾治理给我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带来了重大政策机遇,成为我国低碳发展进程中的重要转折点和全新驱动力。专家测算,目前,仅京津冀地区因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就已形成1.22亿吨的二氧化碳减排能力。

  与此同时,从治理措施的技术路径选择来看,煤制天然气项目建设目前正在我国如火如荼地开展。齐晔指出,大规模发展煤制天然气会付出巨大的资源环境代价,造成“区域治霾、全国增碳”的治理困境,急需高度重视和谨慎对待。

  在蓝皮书中,由中国工程院的江亿、倪维斗和唐孝炎3位院士领衔的研究,分析了北京市热电联产“煤改气”措施的治理效果。提出了雾霾治理中的“煤改气”技术路径选择将对我国低碳发展带来“负”效应。

  目前,煤制天然气出现了井喷增长态势。截至2013年9月,国家发改委共计审批煤制天然气项目19个,年产能达771亿立方米,远远超过《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中150亿~180亿立方米的规划要求。其中,2013年以后审批的项目产能高达620亿立方米,占总产能的80%以上。我国煤制天然气产业正进入史无前例的超速发展阶段。

  “令人担忧的是,从全生命周期的角度来看,煤制天然气涉及更高的碳排放和环境成本。”专家指出,如果用煤制天然气进行发电,其全生命周期的温室气体排放将比燃煤电厂高出20%。此外,煤制天然气的生产过程是资源密集型的,每生产1立方米的天然气将消耗6升水和3公斤原料煤。

  假定北京市使用煤制天然气全部替代煤炭进行发电。从煤炭消费来看,北京市每年引进40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可减少约894万吨的煤炭消费,而内蒙古因为每年生产40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将会增加煤炭消费约1203万吨,占内蒙古2012年煤炭消费总量的3.3%。从而,北京、内蒙古两地的煤炭消费每年将会净增加309万吨。

  此外,由于煤制天然气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集中在生产环节,因此,从全生命周期的角度计算,北京、内蒙古两地总计将会净增加约377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接近每年全国新增森林碳汇总量。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10月,我国建成、在建或拟建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共61个,年总产能达到2693亿立方米。根据测算,目前国家发改委已经审批的煤制天然气项目(771亿立方米)生产将每年消耗煤炭约2.3亿吨,占2011年全国煤炭消费总量的6.8%,如果用这部分煤制天然气替代煤炭,则其增加的温室气体排放将占2010年全国温室气体排放量的1%~2%,从而影响“十二五”节能减碳目标的实现。

  把各地建成、在建或拟建的所有煤制天然气项目,即已审批和待审批的项目(2693亿立方米)加总,那么每年约消耗8.1亿吨煤炭,接近2011年全国煤炭消费总量的1/4,而用这部分煤制天然气替代煤炭所增加的温室气体排放将占2010年全国温室气体排放量的3%~6%。

  综上所述,尽管煤制天然气对大气污染防治有正面作用,但是从煤炭消费、温室气体排放和水资源消耗的角度来说,煤制天然气的生产与消费是一种变相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转嫁。

  并非所有控煤都是低碳效应

  此外,对天然气替代煤炭发电到底是否真正减少雾霾,科学界的认识尚未统一。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原副校长倪维斗认为,控制NOx和VOC是解决雾霾的重要环节。研究各种采暖方式,首先应考虑排放的NOx是多少。燃烧同样热量的燃料,燃气与燃煤两种方式排放NOx的量差不多。但是,为得到同样的热量,燃气热电联产需要燃烧更多的燃料,导致NOx排放量比燃煤热电联产更多。

  也就是说,在具体执行层面,并非所有的控煤措施都能达到低碳效应。以煤制天然气项目建设为例,作为煤炭消费的替代品,煤制天然气一方面未必能有效降低NOx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另一方面还存在巨大的资源环境“负”外部性和高碳风险,从而造成“区域治霾、全国增碳”的治理困境。

  蓝皮书指出,试图通过“以气代煤”发电治理雾霾的构想可能难以奏效,急需高度重视和谨慎对待。而采用清洁、高效的煤燃烧技术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为此,蓝皮书建议,北京等大城市采暖应以采用我国自主研发的高效清洁煤燃烧技术的燃煤热电联产为主,NOx的排放量仅约为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方式的13%。而大量减少NOx的排放量,能够降低二次颗粒物的数量,进而减少灰霾天气。

  “万家企业”节能降耗难度大

  工业企业是我国的耗能大户和节能主体。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十二五”期间,我国在“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基础上开展了“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计划实现2.5亿吨标准煤的节能量。

 “万家企业”主要是指年综合能耗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以及有关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17000家重点用能单位。“万家企业”的用能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60%以上,其中工业企业数量占万家企业总数的91.1%。

  由于“万家企业”数量众多、较为分散,实施节能降耗措施及环境监管的难度和成本显著提高。2012年1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万家企业考核结果显示,2011~2012年万家企业累计实现节能量1.7亿吨标准煤,完成“十二五”节能量目标的69%。

  清华大学气候政策研究中心的王宇飞博士认为,尽管大部分“万家企业”的节能指标完成情况良好,但企业之间完成情况差异较大,部分中小型企业由于节能工作基础薄弱,仍面临较大的节能挑战。除能源管理基础薄弱外,“十二五”时期的工业企业还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节能技术与资金方面的挑战。

  从工业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看,“十二五”时期既有技术的节能空间逐步收窄、投入明显增长、见效变缓,淘汰落后产能的潜力亦持续缩小。对于部分行业来说,更加严苛的环保标准也将影响节能效果。

  例如,火力发电机组安装脱硫、脱硝和除尘装置并投运后,需增加发电煤耗3~4克标准煤/千瓦时,给电力行业节能带来新的节能压力。节能技术和资金方面的挑战在中小企业中尤其突出,主要表现在获取节能减排技术信息的渠道不畅,技术实力弱,融资困难。

  节能亟待创新政策工具

  目前我国工业节能政策的重心主要放在提高企业的节能管理水平上,缺乏适当的政策工具应对企业面临的节能技术与资金方面的挑战。对此,蓝皮书建议,未来的节能政策制定必须及时做出调整,鼓励和扶持前沿节能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加强经济激励类政策在推动企业节能中的作用,探索更多的市场化融资途径。

  在技术方面,为了挖掘更深层次的节能潜力,必须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快对前沿低碳技术的研发,尤其应从目前受到较多关注的单项节能、局部改造逐步扩展到系统优化与升级。系统性节能往往需要跨行业的技术知识,目前大部分的工业企业以及节能技术服务公司往往只掌握本行业的节能技术,未来的节能政策需要鼓励和促进系统性、跨行业的节能技术研发。

  此外,根据清华大学气候政策研究中心在山东省10余家工业企业的调研,尽管工业企业迫切需要最新的节能技术信息,但当前先进节能技术的传播和推广渠道并不通畅,未来需要在技术研究者和使用者之间搭建有效的交流平台,使企业更方便地获得节能技术,也方便企业间的交流。

  随着节能成本的上升,工业企业在“十二五”时期面临着更残酷的融资环境。针对“十二五”节能成本提高、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蓝皮书认为,未来的节能政策需要激励和扶持合同能源管理等新的市场化融资机制,仅仅依赖财政补贴恐怕只是杯水车薪。

  目前,合同能源管理能够为企业的节能项目提供全新的融资途径和技术保障。蓝皮书指出,“十二五”期间,国家计划培育1000家具有较强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当务之急是提高节能服务公司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支持。 (本报记者 司建楠)

来源: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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