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三农”的骨干银行要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探索开展相应的抵押贷款试点;丰富“三农”贷款增信的有效方式和手段;继续提高民间资本对村镇银行的参与度;支持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
“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对小微、“三农”金融服务提出具体要求。随后,3月6日,银监会即正式下发了《做好2014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加强对现代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
骨干银行要实现新突破
《通知》对服务“三农”的骨干银行均提出要求,要求其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
“农行要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完善试点县域支行‘六单’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机构网点联结城乡的协同效应,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和资源配置力度。”银监会负责人表示。
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是农行根据股份制改革要求,为实施“三农”和县域金融服务专业化经营而采取的一种内部组织管理模式,以县域金融业务为主体,在治理机制、经营决策、财务核算、风险管理、激励约束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三农金融事业部如今已得到各方认同,成为了农行股份制改革的特色和亮点。
目前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已经覆盖了12家分行的944家县域支行。农行表示,下一步,将逐步扩大三农金融事业部试点省份范围。同时,着力完善事业部管理体制,做实“六个单独”运行机制,及时总结推广试点行的好做法、好经验,构建持续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
邮政储蓄银行也是服务“三农”的大型主力银行。《通知》要求,邮储银行要立足服务农村和社区的零售银行定位,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加快邮储资金回流农村进度,不断提高“三农”贷款占比。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邮储银行共有金融网点3.9万个,其中,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的网点占比超过71%。
邮储银行表示,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2014年将继续坚持发展普惠金融。首先,扩大“三农”金融服务领域;其次,推进产品创新,推出合适的产品和服务;再次,推进商业模式创新,与各级人社部门、农业龙头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等开展合作,共担风险和成本。
《通知》还对立足“三农”的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作出要求,要求其强化政策性金融职能定位,加大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
慎重稳妥开展“三权”抵押融资
《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试点先行、慎重稳妥开展“三权”抵押融资。探索创新林权抵押业务品种,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慎重稳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发挥其在信贷融资方面的作用。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赋予农民对落实到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农村金融改革中,抵押物问题的解决是关键。允许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抵押、担保,使农民最大的资源发挥效用,改变了以前缺乏抵押担保物的状况,是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的突破口。
事实上,在农村金融方面,许多地区近年来都开展了有益的探索,目前重庆、山东、广东等多地均在探索农地农房的贷款抵押,江西和浙江也开始推出林权抵押贷款的试点,浙江丽水各金融机构还创新推出茶园抵押贷款、石雕抵押贷款、香菇仓单质押贷款等金融支农特色业务。
银监会要求,下一步要重点支持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探索开展相应的抵押贷款试点,丰富“三农”贷款增信的有效方式和手段。同时,操作过程中要坚决做到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社会资本准入门槛降低
《通知》要求,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入股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提升民间资本股比,壮大支农资本实力;吸收社会资本参与高风险机构重组改造,适当放宽持股比例要求。
目前,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基本实现了投资机构种类全覆盖和地域无限制。截至2013年末,全国共组建农村商业银行468家、农村合作银行122家,农村信用社1803家,村镇银行1071家,民间资本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中的合计持股占比90%。
特别是村镇银行,是我国推进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的重要抓手。截至2013年9月末,全国村镇银行共吸纳4000余家企业股东和8000余名自然人股东,直接和间接入股村镇银行的民间资本达到472亿元,较年初增加57亿元。
银监会要求,下一步,要继续提高民间资本对村镇银行的参与度。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也明确表示,2014年将允许发展成熟、经营稳健的村镇银行,适当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资本比例。
此外,银监会还表示,今年要支持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与农机设备制造商加强业务合作,开展涉农金融租赁业务。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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