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污染不容忽视,民建中央建议“绿色修复”


作者:陈祎淼    时间:2014-03-06





“土地污染尽管不像雾霾等显而易见,容易引起大家广泛关注,但土地污染的严重性,是不容忽视的。”加快土地污染治理,大力推动我国环境修复产业发展,是民建中央今年“两会”上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

  据国土资源部及相关部门的调查统计,目前全国耕种土地面积的10%以上已受重金属污染。砷、镉、铅等重金属严重污染土地,许多地区良田变为“毒地”。不仅如此,还有大量的有机污染物,包括大气、水体,及其其他所有污染的绝大部分,最终都会回归土地,污染土壤,污染耕地。

  土地治污努力不够

  经过多年的摸底,土地污染的原因已比较清晰。一是工业“三废”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当直接排放,污染土壤和水源,经过农作物的吸收富集成为“受害作物”。二是许多地区过量地使用农药、化肥等以提高粮食产量,造成土壤酸化,增加了重金属在土壤中的活性,使其更易被作物吸收,加剧了重金属污染的危害。三是大比例的耕地采用污水灌溉,且多数污水未经处理,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随污水灌入到土壤中并累积,导致耕地有机污染、酸碱盐污染和重金属污染,长期污水灌溉降低了土壤和作物生产力或质量。据不完全调查,全国因污水灌溉而污染的耕地达3250万亩。四是生活垃圾、畜禽排泄物及农业废弃物的无序处理。

  民建中央的调研指出,当前,解决土地污染的努力目前明显不够。一是依法治污,现行法律存在短板。在污染防治方面,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分散而不系统,缺乏耕地质量保护与污染控制的专项法律法规及耕地污染的清除与修复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这已与严峻的耕地污染形势极不相适应。二是治理修复资金短缺。我国许多地区的污染已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必须进行治理干预,但由于污染耕地分布范围广、隐蔽性强,治理和修复的费用相当高昂且见效很慢。三是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产量和效益的利益驱动,粮农普遍过量或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环保意识薄弱,加上政府监督缺位、重金属污染土地的种植规范缺失,大批已被污染的耕地仍在继续种植粮食作物。

  “绿色修复”任重道远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资源能源消耗和人为活动强度持续增加,土壤与地下水环境保护压力将日益加大,大量工业污染场地亟待治理,以便可以得到再开发和利用。环境修复产业应运而生。

  总结近6年环境修复的发展经验,我国环境修复产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产业市场集中度低;政策机制不完善;创新能力不强;重监督轻惩治。为有效推动我国环境修复产业发展,民建中央建议:

  一是深化“绿色修复”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环境修复市场的运营模式,制定有关环境修复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从业资格,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依据资源稀缺程度、供需关系和环境成本,进一步完善环境修复市场价格形成体质,完善包括土壤和地下水修复设备及药剂的价格体系,施工过程防二次污染处理费,健全实验室检测的收费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督,设立严格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制定合理的价格和收费机制、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开放“绿色修复”市场,吸引更多国内外企业进入。

  二是合理规划、有序开展环境修复。提倡“绿色修复,回归自然”,这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在修复技术,修复药剂,修复施工过程,修复管理过程等方面的全面应用的体现。大型污染场地的治理要做到“提早规划、充分调查”,其前期调查工作绝不能被“压缩”,避免将土地修复变成“救火”式修复。

  三是建立“绿色修复”污染责任机制。今年以来,我国环境修复项目持续减少,而污染土壤、地下水对生态和健康造成的危害却大量存在,充分说明“污染场地修复持续发展的根本是建立污染责任机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污染场地修复责任机制有利于产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加快和有效地修复有害污染场地,还有利于国家经济产业结构转型。

  四是加大“绿色修复”科研力度,加快培训人才队伍。政府要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围绕“绿色修复”关键技术和产品的开发、试验、推广,建立生产试验基地,形成产、学、研一体化和多方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五是加大政府的修复资金投入。环境修复涉及许多技术的组合应用,其治理复杂程度导致修复成本极高。因此,政府需加强对环境修复的指导,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宣传力度。(本报记者 陈祎淼)

来源: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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