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油价重回7时代,定价周期缩短至10个工作日


时间:2013-03-27





26日下午,国家发改委今日发布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决定自3月27日零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其中汽油下调310元/吨,柴油下调300元/吨,测算全国90号汽油和0号柴油价格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23元和0.26元。

  这是本年度国内成品油价的第2次调整,也是蛇年油价的首次下调,本次调整后,国内93#汽油将再次全部回落到7元时代。此外,伴随本次油价下调,成品油新定价机制也同步推出。“按照新机制要求,成品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都会调整一次,该降就降,该升就升。”发改委负责人称。

  据了解,我国2009年起开始执行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当国际油价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加权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油价。 

  国家发改委消息称,调整完善机制的主要内容是缩短调价周期,取消4%的调价幅度限制,调整挂靠油种。具体来说包括,一是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现行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同时将计价办法由原来的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改为10个工作日的平均价格。二是取消了国际市场油价波动4%才能调价的幅度限制。三是根据国内原油进口结构变化,适当调整了挂靠油种。

  机制完善后,成品油调价频率加快,调价时间节点透明度增强,国内油价能够更加灵敏地反映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尽可能避免经营者无风险套利行为,大大遏制市场投机,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向市场化方向又迈出了重要一步。由于此次价格机制的完善总体上属于在现行体制机制框架内的适当调整,国内油价水平的影响仍主要取决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走势。

  负责人称,2008年底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时,建立完善了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等配套机制,为减轻油价波动对公益性行业和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发挥了重要作用。完善后的机制会继续落实好这些措施,保障公益性行业正常运行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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