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出“组合拳”最严标准治空气污染


时间:2013-02-22





  环境保护部日前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打出一套组合拳,用最严标准治理空气污染状况,这对有效改善中国空气环境质量意义重大。

  确定重点控制区域

  涉及19个省区市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六大重污染行业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19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在重点控制区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会议确定,这次纳入特别排放限值的重点控制区,共涉及19个省区、市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重污染行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的新建项目,火电、钢铁、石化工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的现有项目。

  从2013年3月1日起,这些地区新受理的火电、钢铁环评项目将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石化、化工、有色、水泥行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等项目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特别限值后执行。47个城市的主城区范围内,现有项目中的火电行业燃煤机组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钢铁行业烧结球团设备机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石化行业、燃煤工业锅炉项目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特别排放限值后,按照标准设定的现有项目过渡期满后分别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烟尘特别排放限值。

  会议认为,“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将继续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和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增长,大气环境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不仅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而且破坏生态环境。必须采取严格的大气环境管理措施,在重点控制区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新增量,倒逼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企业的技术进步,从而推动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严控PM2.5总量

  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重点区域细颗粒物污染防治体系

  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在开展细颗粒物排放总量调查的基础上,实行细颗粒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将细颗粒物纳入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

  细颗粒物即PM2.5,按照意见稿,其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各种污染源和发生源向空气中直接释放的细颗粒物,包括烟尘、粉尘、扬尘、油烟、油雾和花粉等;二是部分具有化学活性的气态污染物在空气中发生反应后生成的细颗粒物,这些前体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氨等。防治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应针对其成因,全面而严格地控制各种细颗粒物及其前体污染物的排放行为。

  意见稿明确了细颗粒物污染防治目标,即到2015年,建立有效的排放监控机制和考核机制,构建完善的政府和企业目标责任制,基本建立起重点区域细颗粒物污染防治体系,并逐年减少细颗粒物排放总量;到2020年,建立区域层面大气污染监测、评估、监督体系,细颗粒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

  意见稿关于污染预警与应急措施的内容中,提出建立部门间气象条件与空气质量会商机制。对于未来可能出现的严重空气污染,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应根据当地细颗粒物来源和污染源分布情况,制定严重空气污染的应对方案,包括:紧急关停的排污设施名单、敏感人群防护方案、不适人群治疗方案等。出现严重空气污染状况时,应及时启动应对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应将老年人、中小学生、体弱多病人员等作为敏感人群,及时发布个人防护建议,包括减少户外活动、关闭住所门窗、停止体育锻炼、外出佩戴防护用口罩等。

  另外,意见稿中关于“应将制定城市建设规划作为防治细颗粒物污染的重要手段”的表述引人瞩目,其内容包括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合理设置公共交通系统,缓解交通拥堵等。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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