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党中央、国务院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对未来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发展做出的方向性重大战略部署。去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了2020年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宏伟目标。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更明确的使命和更高的要求,即:“使经济发展更多依靠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
生物产业是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继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四个专项规划公布后,近日国务院正式印发《生物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我国今后一段时间培育发展生物产业作出了总体部署。贯彻落实好《规划》,对于培育发展生物产业,促进人口健康、粮食安全和推进节能减排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委领导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规划》的编制背景和过程。
答:从国际上看,进入新世纪以来,以分子设计和基因操作为核心的技术突破推动了生物产业深刻变革,生物产业内涵日益丰富、外延不断扩展,全球生物产业进入了一个加速发展的新时期。技术和创新资源的流动推动全球产业格局加速演变,发达国家加快布局,新兴经济体逐步扩大参与分工合作的程度,新的产业格局正在形成。未来几年是我国生物产业乘势而上、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关键时期。
从国内来看,“十一五”期间,我国生物产业取得较快发展,产业规模持续保持高速增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投资十分活跃,创新企业大量涌现,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日益显现,为未来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未来几年,我国生物产业发展面临重大机遇:一是我国面临日益严峻的人口增长和老龄化趋势,健康保障需求不断增长。二是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健康、绿色食品、优质环境将提出更高要求。三是随着经济发展,我国面临资源短缺和环境恶化等严峻形势,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生物产业提出了迫切要求。
综合国内外形势,随着我国市场需求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升,生物产业具备了加速发展的基础和环境。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不断加强的背景下,我国生物产业将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要加速发展我国生物产业,必须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行业管理机制突出问题,加速形成完善的市场准入政策法规体系,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和新业态的壮大;必须加快解决研究开发与产业发展脱节问题,解决产业发展缺乏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具有创新活力的小企业群体的问题,形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机制和国际竞争力。
《规划》编制主要经历了确定框架、集中编制、征求意见与修改完善三个阶段。
1、确定框架阶段。2011年初,经有关部门推荐,成立了由相关领域、相关方面高层次专家组成的文件起草组。在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央管理企业和各地发展改革委全面总结《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关于促进生物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落实情况的基础上,文件起草组汇总相关资料和数据,深入总结、分析国际上主要国家生物产业发展现状与发展趋势、我国生物产业发展优势和问题、“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时间生物产业发展思路和重点等,经多次与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讨论,形成了《规划》(框架)。
2、集中编制阶段。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文件起草组按照《规划》(框架)确定的思路,集中进行《规划》编制研究。在此过程,起草组听取了来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投融资机构、重点企业、产业园区等方面专业人士的相关意见,并反复讨论修改,形成了《规划》初稿。在此基础上,起草组将《规划》初稿进一步征求了部分国家生物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
3、正式征求意见与修改完善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规划》(征求意见稿)送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和各地方发展改革委征求意见。共有49个单位和9位专家反馈了约100条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文件起草组进行了修改完善。之后,召开了国家生物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对《规划》进行了论证。根据论证意见,文件起草组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划》(送审稿)。
问:《规划》定位和编制《规划》的原则是什么?
答:《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有关内容的深化和细化,是今后一段时间引导我国培育发展生物产业的总体部署,是指导地方和行业编制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突出了生物产业阶段性发展特征,明确了发展方向、发展目标、标志性重大任务等,提出了重点领域发展的行动计划,以及强化组织实施的具体措施。
按照上述定位,《规划》编制体现了以下原则:一是充分贯彻体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精神,加强与《“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有关规划的衔接,体现宏观性和指导性。二是重点突出近期的目标和任务,并适当展望“十三五”,体现阶段性和针对性。三是明确相关领域的行动计划、国家引导产业发展的具体举措和政府推动产业发展的主要抓手,体现操作性和引导性。
问:《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生物产业相关内容保持基本一致。
《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面向健康、农业、能源、环保等领域的重大需求,以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形成产业内生发展能力为主线,把握新兴产业发展规律,坚持企业主体作用,着力优化政策法规体系,营造产业创新发展环境,着力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现代生物产业体系和生物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推进生物产业高端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根据目前的发展现状,《规划》提出我国生物产业发展的四个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高品质发展的原则。这是针对提升我国生物产业的市场竞争力而设立的原则。高品质发展就是要发展高性能、高效益的生物技术和产品。经过“十一五”的发展,我国生物产业已经奠定了一定基础,具备了发展高品质产品的条件,这是提高产业竞争力的客观需要。
二是坚持企业主体地位的原则。这是针对加速我国创新成果产业化的需要而设立的原则。生物产业发展驱动力既来自市场也来自创新,在发展中能否取得优势,取决于创新效率。未来发展,要把市场需求作为生物产业发展的重要导向,只有通过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发挥企业在资源整合、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才能提高创新效率、促进产业形成良性循环。
三是坚持产业链协同发展的原则。这是针对部分产业链核心环节薄弱从而制约产业向高品质发展的问题而设置的原则。未来发展,要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形成结构完整、各环节协同、具有主导发展能力的产业体系,必须着力发展产业链的核心环节,推动优势产业集聚化发展,形成内生发展能力。
四是坚持国际化发展的原则。这是针对生物产业知识技术密集,大规模高效生产客观需要开展全球创新合作和市场开拓的情况而设置的原则。未来发展,只有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弥补我国生物产业发展的人才、技术、资金不足等问题,提高国际化程度,才能加速生物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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