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利益分成机制明确,钢企跨区域重组或加速


时间:2013-01-25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1月22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对汽车、钢铁和水泥等9大行业兼并重组提出指导意见。

  就钢铁行业而言,《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与《钢铁行业十二五规划》基本一致。但我们也注意到,《意见》着力推动跨区域重组,主要体现在3方面:1、坚持市场化运作;2、清理不利于兼并重组的政策,尤其是自行出台的限制外地企业并购的保护性政策;3、积极探索跨地区企业兼并重组地区间利益共享机制。

  目前国内钢铁行业鲜有跨区域重组的成功案例,究其本源,政府的国内生产总值GDP考核体制和财税制度是阻碍跨区域重组的两大拦路虎。钢铁企业,除了贡献大量GDP,还给地方政府带来大量税收虽然近期行业低迷,所得税有限,但产业链中仍存在大量的流转税。而《意见》提出,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地区间可根据企业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签订企业兼并重组后的财税利益分成协议,妥善解决企业兼并重组后增加值等统计数据的归属问题,实现企业兼并重组成果共享。解决了财税利益分成和增加值等统计数据的归属问题后,跨区域重组进程将加快。

来源:东方早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