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6月28日就“深化价格机制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丁杰表示,在加强和改进成本监审方面,我国未来将修订完善成本监审相关的办法和技术规范,健全成本监审的制度体系;制定重要行业成本监审办法。还要指导地方根据各省级修订后的政府定价目录,尽快制定公布新的成本监审目录。
“从中央层面,主要是加快制定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监审办法和铁路普通旅客列车运输成本监审办法。从地方层面,主要是抓紧制定一些行业特点明显的、一般技术规范涵盖不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监审办法,已经出台的还要顺应形势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另外,对纳入成本监审范围、行业特点明显的重要商品和服务,比如城市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领域,还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成本监审办法,已经制定出台的要根据形势变化进行完善。”丁杰说。
价格机制创新提速
创新价格机制既是加强需求侧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环节。
据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施子海介绍,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两次降低电价,两次降价合计,可减轻工商企业电费支出负担470亿元左右。此外,两次降低征信服务收费和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两项降费合计每年可降低商贸流通企业等用户支出约80亿元。
“国家发改委已经部署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对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涉进出口环节和涉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收费等,三项收费全面实行目录清单制度,要求各地于7月20日前全部向社会公布。同时,将探索建立”中央、省、市、县“四级联动、全面公开的收费目录清单体系。”施子海说。
据施子海介绍,河北、辽宁、内蒙古、江苏、福建、湖南、北京、四川、甘肃、新疆等10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出台了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天津、吉林、山东、广东、重庆、陕西等6省直辖市预计7月底以前出台实施意见,还有10多个地方的实施意见正在按程序审议。预计到三季度末绝大部分省、区、市能够出台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
施子海表示,国家发改委会同卫生计生委、人社部、财政部即将印发报经国务院同意的《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此外,截至目前,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已在除新疆、西藏外的29个省份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已在除青海、西藏外的29个省份、500多个城市实施;居民阶梯气价制度也已在28个省份、500多个城市实施,重庆和新疆正在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下半年即可实施西藏尚未开通管道气.
三方面措施助力企业降成本
尽管国家已经在降低电价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但是仍然有一些企业反映电力价格比较高。
对此,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表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成本是重要内容。国家发改委目前正在指导地方在推进降低企业费用、降低成本方面做工作。比如广东、云南、山东、安徽等地现在已经出台或正在出台降低费用的一些措施。
“国家发改委在前期降低费用、降低成本方面的工作基础上,准备推出一些措施,主要是三个方面:通过统筹用好取消化肥电价的优惠等降价空间;通过输配电价改革降低电网企业的输配电费用;通过推动电力交易市场的直接交易。”张满英说。
输配电价成本监审加速推进
前年,输配电价改革在深圳破冰。去年,在蒙西起步,同时又在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扩围,降低了输配电费用80亿元。今年按照总体安排和部署,又推出了12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试点范围已扩大至全国18个省级电网。
据丁杰介绍,在去年对安徽、湖北、云南、贵州和宁夏五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区进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对今年输配电价改革扩大试点的12个省级电网和一个区域电网开展输配电的定价成本监审。
丁杰说,目前的监审正处在实地审核阶段,已经进行了一个月左右。实地审核的任务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原则、标准和方法,对试点电网公司2013—2015年这三个年度相关生产经营情况和输配电成本进行审核,目前整体工作进展比较顺利,预计实地审核工作在8月底前能够完成。
输配电成本监审结果是国家核定电网公司准许收入和调整输配电价格的重要依据。据悉,去年通过对五个试点省区电网公司开展成本监审,核减了不应进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大约有164亿元,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各个试点省区也不同程度地调整了输配电价和终端销售电价。这样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消费者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输配电成本监审工作完成后,其结果也将作为国家核定这13个试点电网公司的准许收入,制定调整输配电价的重要依据。”丁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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