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安排,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3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我国消费税自1994年开征以来,经过逐步改革和完善,税制框架基本成熟,税制要素基本合理。两部门在当日一并公布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表示,目前,消费税立法条件成熟。
“此次消费税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推动消费税法立法进程,更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推进现代税制建设。”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说。
两部门在说明中介绍,在制定征求意见稿时,延续了消费税基本制度框架,保持制度稳定;将已实施的消费税改革和政策调整内容体现在法律草案中;根据消费税调控特点,授权国务院调整税率。
“征求意见稿保持了我国消费税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李旭红说。
此外,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地方税体系、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务院可以实施消费税改革试点,调整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试点方案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在生产生活中,消费税能够成为国家引导消费行为、调节消费结构,进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政策工具。”李旭红说,此次在消费税法中设置了衔接性条款,将为下一步深化消费税改革留下制度空间。(记者 申铖)
转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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