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明或暗的承包制背后是医疗趋利化


作者:武洁    时间:2011-12-02





近期有报道曝光了某医院私自将科室承包出去,后被发现而叫停,结果被承包人告上法庭索赔160余万元。一审法院认定双方所签承包协议无效,医院需向承包者退还押金并赔偿损失。

尽管医院并非纯粹意义上的经济体,更与企业的定位和目标大相径庭。但是,医院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其实同样需要有良好的运营机制,才能保障其高效有序的运作。从这个意义上说,医院运营其实也需要遵从基本的经济规律,并从企业管理中借鉴一些先进经验。事实上,正所谓术业有专攻,医院不同科室之间无论是专业属性还是运行机制,其实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既然如此,要想将医院所有的科室用统一的方式管理到位,其实并不实际。这个时候,不同科室采用差异化的管理方式,并给予更多的自主管理权,自然也就不无必要。

不过,医院科室的运行需要尊重其专科特性,却并不意味着可以将商业上的“承包制”随手拿来。不难设想,“承包制”固然是一种分工合作的模式,但归根结底却是建立在逐利的基础之上的,拥有资源者通过将资源外包出去而获利,承包者则以对所获资源的经营来赚取更大的收益。当这样一套机制被引入医疗机构,如何尽快收回成本,实现赢利,必然会成为医院科室的承包者的头等大事,医疗服务的逐利趋向被进一步放大,也就不可避免。而为了实现赢利,被承包出去的医疗科室是不是还能遵从起码的医疗服务标准和原则,会不会为了节省成本而使用不合格器材,又会不会为了扩大赢利而在收费上巧立名目或是对患者实施过度诊疗,由此而导致的医疗乱象更令人担忧。

从这个角度来看,医院私自将科室承包出去被发现叫停不说,还被承包人告上法庭索赔160余万元,如此“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确是给搞承包制的医院敲响了警钟。现实中,医院科室究竟有没有被承包出去,患者更是无从知情。不仅如此,除了名义上存在对外承包的契约和协议,医院科室被“内部人”承包的现象其实同样相当普遍,甚至一定程度上有潜规则化的趋势。例如,科室由科主任承包,每月向医院缴纳一定的费用,而相关人员则可以分享科室经营的利润。

一言以蔽之,因为合作谈崩而被叫停,其实不过曝出了“科室承包制”的冰山一角罢了。各种或明或暗的医院科室“承包制”,其实已然成为医疗趋利化的重要推手。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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