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福建省旅游局获悉,福建将于下半年重新启动乡村旅游星级经营单位评定工作,推动各设区市创建一批符合星级标准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
据悉,“十二五”期间,福建省创建、评定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116家(其中四星级45家,三星级71家)。2014年,因原《福建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以下简称《标准》)中的部分条款与乡村旅游发展不适应,福建省旅游局决定暂缓乡村旅游星级经营单位评定工作,并修订《标准》。
“近日,新修订的《标准》已通过地方标准评审,即将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实施。”福建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半年,省乡村旅游星级经营单位评定委员会将组织专家,依据新的《标准》,对各设区市乡村旅游星评委经过初评后推荐上报的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开展评定工作。对达标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批复星级,并在福建省旅游局门户网站上公布。(汪平 李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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