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财政局会同厦门市科技局、厦门市发改委、厦市经信局和厦门市商务局,发布了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城市示范中央专项资金(2016年度)安排方案,明确厦门市今年将安排3.2亿元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小微“双创”工作。
据了解,今年厦门市支持小微“双创”的3.2亿元中央专款中,市级部门将安排1.1亿元,各区财政2.1亿元,主要用于创业创新空间的打造、公共服务的提升、打造良好融资环境以及创新、人才等方面的支持。
方案出台后,厦门市财政局将及时把中央专项资金拨付给各部门和各区,并敦促有关单位积极兑现相关扶持政策,改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推进厦门市小微“双创”示范工作。(陈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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