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出台电力奖励政策推动企业增产增效


来源:中国工业报   作者:张跃良    时间:2016-02-26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继出台《扶持全市工业发展十八条措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等政策后,又及时叠加出台《关于促进企业2月份早开机开满机电力奖励政策的通知》,全力加强各方面保障,促进企业2月份早开机、开满机。


  据泉州市经信委相关人员介绍,为推动全市工业经济稳定增长,泉州市在《扶持全市工业发展十八条措施》的基础上,提出电力奖励政策,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2016年2月份用电量达到1月份用电量60%以上部分(5万千瓦时以上),每千瓦时奖励0.2元(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省级增产增效奖励企业可叠加享受。根据泉州市政府《扶持全市工业发展十八条措施》,泉州市落实省政府有关鼓励企业增产增效用电奖励,对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9%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企业季度用电量同比增长低于5%、5%及以上的,按企业季度用电增量分别给予每千瓦时0.05元、0.1元奖励;对新建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制造业企业,按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2元奖励;上述奖励单家企业季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中国工业报记者张跃良)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