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出台多项激励措施支持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发展。
该意见指出,将对在福建省口岸进关并进入交易所交易的远洋自捕水产品,或福建省企业在境外投资养殖的水产品给予专项资金补助。支持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人才引进。根据交易所的人才需求,优先办理人才引进,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对福建省东盟海洋经济研究院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开设资金支持;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建站资助。(陈静)
来源: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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