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区发布第三批改革举措


时间:2015-07-24





  今后,台湾持证建筑师有望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内开展业务,台湾专业人才也可在区内行政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机构任职。福建省人民政府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三批4项全国首创举措和3项率先开放措施。

  据福建省住建厅副厅长林瑞良介绍,为进一步扩大建筑服务领域对台湾地区的开放,放宽建筑设计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台湾专业人士来福建自贸试验区开展建筑设计业务,经国家住建部同意,率先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实行两项开放政策:允许台湾建筑师持台湾相关机构颁发的证书,经批准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业务;允许取得大陆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台湾专业人士作为合伙人,按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并提供相应服务。

  另外,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推出了引进台湾专业人才在区内行政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机构任职的开放举措。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陈东荣介绍,平潭片区率先启动了台湾特聘专才招聘工作。首批已聘用6名台湾专才,分别安排在区行政管理部门、国有企业、传媒中心等单位任职。

  “对台湾专才实行聘任制管理,聘期为3年,按照台湾薪金标准支付薪酬,同时还按相关政策给予租房购房、个税缴纳和社保医保等方面的福利待遇。”陈东荣说,平潭片区还在ECFA框架下,对台开放了建筑、规划、医疗、旅游等行业,目前已有18名台湾建筑师、82名台湾技师和10名台湾导游在平潭备案或执业。

来源:中国改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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