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深圳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宣贯会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深圳将投入5.14亿元奖励海绵城市建设,目前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社会资本对既有设施项目实施海绵化专项改造,最高可获每个项目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
此外,为吸引全社会更广泛地参与海绵城市建设,深圳拿出5.14亿元资金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奖励。
奖励分为十个类别,其中包括:社会资本新建项目(含拆除重建)配建海绵设施、社会资本既有项目海绵化专项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行业标准或规范编制、优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秀规划设计、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秀施工、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秀监理、海绵城市建设优秀研究成果、海绵城市研究机构(平台)设立,以及PPP建设项目社会资本方前期研究方案等。(全媒体记者/崔璨 夏凡 张玮)
转自: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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