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2020年河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提出今年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最低3万辆(标准车),力争5.5万辆(标准车)。
《工作要点》提出,2020年,河北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最低3万辆(标准车),力争5.5万辆(标准车),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0万辆(标准车)。全省公务用车领域新增或更换车辆选用新能源汽车比例逐步提高;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低于85%,不得新增燃油公交车。同时全省累计建成充电站1970座,充电桩65625个。推动2022年京张冬奥会核心区新能源汽车全覆盖。
为推动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还要求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着力构建智能汽车创新发展体系,并加大对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优势产品及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的支持,同时谋划引进重大项目,努力打造京津冀汽车产业聚集区,并开展产业发展研究,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此外,《工作要点》还提出,要落实新能源出租车推广政策,优化完善政策体系和充电设施网络,协调推动智能路网设施建设,完善供电配套基础设施,并加快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等。
转自: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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