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11月14日电 记者从黑龙江省林业厅获悉,从今年起,该省财政每年将拿出1000万元作为省级财政湿地保护补助专项资金,用于全省湿地保护与建设补助。黑龙江省有天然湿地8340万亩,约占全国天然湿地面积的七分之一。
2003年,该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我国第一部湿地保护条例,把湿地保护和建设纳入了法制化轨道。近年来,黑龙江省开展了以“大宣传、大构架、大联合、大产业、大论坛、大提升”为主题内容的“六大工程”,推动全省湿地保护建设快速发展。
目前,黑龙江省已建成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79处,其中国家级19处、省级60处,有扎龙等国际重要湿地7处,38.8%的天然湿地纳入了保护范围,累计恢复湿地13.5万亩。
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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