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个服务队、6987名志愿者随时待命服务“营改增”纳税人
2016年,黑龙江省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31万户,占该省全部增值税纳税人总数的30%。“营改增”实施以来,省内企业减税52亿元,与原营业税计算相比,试点纳税人整体减税21亿元。下游企业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扩大,与试点前相比,累计新增抵扣税额31亿元,有效降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支持了龙江经济的转型升级。
记者从哈尔滨银行了解到,自实施“营改增”以来到2016年12月末,该行累计减税上亿元,增值税总体税负较营业税时下降5%。黑龙江金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作为新增“营改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虽然餐饮行业税率由原来的5%上升为6%,但与此同时,企业水、电、燃料、食材、食具,甚至装修费用都可以作为进项抵扣,总税负较“营改增”前明显下降。2016年5月~12月,该企业实际经营额为804万元,需缴纳增值税38万元,相对原营业税减少了4.4万元。
“营改增”期间,黑龙江省国税部门采取“营改增”导税分流、设立绿色服务通道、开辟专门服务场所、增设服务窗口等措施,积极服务“营改增”纳税人。为方便纳税人错峰办税,国税部门印发《纳税人错峰办税计划表》,建立办税服务厅流量实时查询、高峰低谷时段分析推送制度,确保纳税人“问题有人答、事项有人办、疑难有人解”。全系统共设置334个“营改增”申报专用窗口及绿色通道,新建应急办税场所607个,设立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55个,增加办税服务厅一线窗口人数660人。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国税部门共有211个“营改增”教育服务队,承担宣传咨询、信息采集录入、导税、现场查验办税资料预审等工作任务,6987名志愿者随时待命服务“营改增”纳税人。
为给“营改增”纳税人提供便捷的办税环境,国税部门的4大类16项常规业务实行全省通办。从2017年1月1日开始,“一区、一市、一县”哈尔滨南岗区国税局、佳木斯市国税局、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国税局的“营改增”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申请领购发票”按钮,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合格后,将通过物流把发票邮寄到纳税人手中,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在家领购发票。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