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设立“创业引导基金”


来源:消费日报   作者:徐东祥 李修江    时间:2016-02-14





  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出台《哈尔滨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哈市政府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政策性基金,引导和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办法》规定,哈尔滨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为促进区域创业投资体系发展,由市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基金。


  引导和扶持在哈尔滨市行政区范围内设立创业投资企业,鼓励子基金投资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重点发展领域,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子基金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等早、中期的创业企业。引导基金总规模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退出后回收的本金及收益继续用于引导基金滚动发展。在引导基金已收回全部投资额的情况下,子基金完成在黑龙江省内投资指标,且在哈尔滨市投资的项目有收益,引导基金将哈尔滨市投资项目所获得收益的50%奖励给子基金管理机构。(徐东祥记者李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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