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黑龙江省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


作者:杨冬梅    时间:2015-12-09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强调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着力释放网络红利,助推网络强国的落地。黑龙江省十一届六次会议提出:“在拓展网络经济空间上实现新突破、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近年来,黑龙江省的互联网技术、产业、应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已初步具备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的组织基础、制度基础、技术基础、人才基础。但黑龙江省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仍面临艰巨的挑战。一是治理理念滞后,无法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二是缺乏总体战略设计,管理体制存在明显弊端;三是信息技术不科学,网络安全可控能力不强;四是网络安全人才匮乏,制约我国网络空间安全发展进程;五是网络安全扶持政策不足,多元融资渠道尚未建立。因此,在拓展网络经济空间上实现新突破、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实现网络强国战略目标,黑龙江省必须完成以下战略任务: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联动机制

一是明确网络空间治理各主体科学定位。应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集中有效领导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加强管理、企业依法运营、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网络空间多元治理模式。明确战略目标与重大政策,部署阶段性工作目标与重点任务。理顺职能,重点解决国家主管网络空间各部委间职能重复交叉的问题,通过“两单一图”工作的深入推进,明确省、市、县各网络治理主体职责、权限。明晰职责。核心任务是正确处理好政府、企业、个人的责任分工,让更多力量参与网络治理,形成合力,多元协同。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建立网络空间的群防群治机制、行业自律机制等,正确引导全社会有序参与。二是加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规划、宏观调控、组织推进、统一标准、政策导向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完善政策措施,系统研究解决各环节发展中遇到的体制机制问题,营造良好环境。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和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和各类信息交流平台开发建设和持续发展,加快以信息化手段加快产业升级换代。完善网络治理主体合作机制、决策协调机制、多元力量良性互动机制、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机制、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人才交流合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提升网络空间治理机制高效运行的整体合力。加强黑龙江省国家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开展省部合作和省市联动,统筹推进信息通信产业平台与跨界经济合作区、进出口基地、国际国内产业协会等各方协同合作,逐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妥善处理黑龙江省相关部门在网络空间治理方面遇到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各地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建立健全信息应用和共享机制

一是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打破条块分割,确保部门间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坚持国内共享与国际共享相结合、无条件共享和有条件共享相结合,加快全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加快信息资源开发,统筹推进各行业各领域多层次、多领域合作的交流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黑龙江省各地信息交流工作机制。加强各地在政策、法律、技术标准、网络构架等方面的沟通协商,共同推进区域信息化进程和信息交流合作。积极争取国家工业信息化部、商务部等部委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多种形式、各个层次的合作对话,加强信息交流中心相关平台和应用的技术标准和管理体制研究,制定统一的网络技术标准、数据信息交换格式标准、管理法则等,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兼顾各方利益,保证区域合作共赢的长效性。加强黑龙江省与其他省份间在科技、农业、贸易、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大整合力度,将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的信息、网络、应用系统和相关业务资源逐步进行整合,建立综合性数据资源和交换平台,促进区域性信息共享与交流。

二是加大信息共享,促进开放合作。提升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和水平,构建以业务需求、数据整合、核心技术、扶持政策为落脚点的支撑体系,为发展和规范网络空间提供强力保障。建立网络科研基地,实现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技术和治理手段与最先进的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业务同步发展。运用财政和税收手段、完善政府采购机制等举措加大投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技术创新,开发网络安全产品。进一步加大新一代网络、“防火墙”、“电脑密码”等重点领域的技术攻关和自主研发力度,着力构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等领域的过滤网站,抵御破坏性网络信息侵袭,确保网络空间公共领域安全。

加大政策扶持和PPP模式推广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黑龙江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力度,加强光纤到户验收备案管理,规范宽带网络建设收费行为。制定面向软件、信息服务的相关政策。抓紧研究出台鼓励和扶持信息传输服务业、信息内容服务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对于开展跨省、跨国信息应用服务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贷款优惠、快速通关等鼓励措施。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强黑龙江省政府、企业与国家有关部委、直属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争取国家部委在政策实施、制度创新、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根据我国网络空间治理需要,重点争取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支持,建立互联网区域交换中心、加快国际项目审批速度。政策支持与发展需要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我国网络空间治理。二是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立多元资金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政府、运营企业、社会资金等多元资金投入机制,重点推进电信运营企业加大光纤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规模和水平,完善宽带网络覆盖和宽带应用普及水平;省市各级政府充分发挥信息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作用,筹设专项资金,支持互联网区域交换中心、光纤到户改造、云计算数据中心等重大项目。鼓励民营资本等社会资金投向信息交流平台、跨境教育、跨境电子商务和物流、国际云计算数据中心等产业建设。

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

一是重点保障网络系统安全。针对基础信息网络、重点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开展网络信息安全顶层规划,统筹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电子认证、入侵监测、审计监管等安全防护服务,全面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创建安全网络环境。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的相关要求,引入第三方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采取相应安全加固保护措施。密切关注新技术、新业务的应用推广,提前进行跟踪研究,及时、有针对性的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二是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加强黑龙江省枢纽节点电力供应、消防等基础保障,合力规划传输轨道,全面提高黑龙江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的可靠性和抗毁性。鉴于黑龙江省特殊地理位置—毗邻俄罗斯远东地区,着力构建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黑龙江省应加快建立国际应急通信保障预案,逐步实现国际网络、国际电路的应急优先服务。

强化网络高端人才培育和引进

依据黑龙江省出台的《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积极引进与加强培养培训相结合,落实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待遇,为黑龙江省“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提供所需的信息化和国际化人才。一是支持国内外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企业联合建设信息化(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软件)、物流贸易(电子商务、物流、国际贸易)等方向的人才培养基地,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二是通过设立人才创业基金等方式,大力引进软件、信息服务、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领军人才,加大人才交流,探索人才、教育机构、产业园区一体化发展模式。三是要建立并完善网络空间安全人才储备机制和人才评价体系,并能实时监控,高校应加快完善“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积极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实现网络空间安全人才供需对接。四是建立网络空间安全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建立安全人才库,着力打造网络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强大网络空间安全人才队伍。 (杨冬梅 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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