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对通行本省高速公路的ETC用户给予通行费7折优惠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11-29





  11月28日,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文件,通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对通行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的ETC用户给予通行费7折优惠。


  据了解,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4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ETC推广发行,经黑龙江省政府研究决定,2019年12月31日前对通行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的ETC用户,使用ETC方式(含人工车道使用ETC卡)缴纳通行费的车辆,给予通行费7折优惠。本优惠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止。(汪晓涛)


  转自:人民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7254。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多措并举稳外贸 动力强劲底气足 多措并举稳外贸 动力强劲底气足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