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鼓励企业诚实守信经营、稳定就业岗位,今年,市人社局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简称“暂时经营困难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重点倾斜,可返还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月平均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
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认定标准为: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不是失信企业;不是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无欠缴记录;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019年内,企业有主导产品,有一定的销售市场;已与本企业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承诺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2019年非正常停产达3个月(含)以上,申报补贴前已恢复生产或企业2019年连续亏损3个月(含)以上,申报补贴前累计实现扭亏的。
据了解,2019年度暂时经营困难企业稳岗补贴的申报工作日前已开始,将于2019年12月20日截止。申领暂时经营困难企业社会保险稳岗返还的审核认定由市、县两级人社、财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情况审核。
更多产业经济信息资讯,马上到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http://www.cinic.org.cn/。
转自:黑河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7254。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