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医保局获悉,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制定出台医保费减半征收政策。各市地医疗保障部门牵头,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减征政策,并主动与企业对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力度,通过“网上办、手机办”等方式,优化服务流程,确保将减征政策落到实处。2至4月份,全省已累计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3.17亿元。减征期间,全省各地职工医保政策不变,参保职工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转自: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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