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记者从大庆市医保局了解到,为给我市肿瘤患者进一步减轻经济负担,提高参保群体的获得感,截至目前,我市已将70种特殊药品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特别提示广大患者,部分特殊药品报销,有特定的病种限制、病情限制,需要事先经市级医院肿瘤科专业医生评估,符合适应症条件的,医保可按相应比例报销费用,如不符合评估标准,医保不能报销。
对符合条件的,报销标准为:职工医保可报销60%左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可报销40%左右。
此外,城乡居民通过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还会有所提高,截至目前,我市使用抗肿瘤靶向药的患者,达到2194人次,医保统筹基金支出2450万元。
市民可关注大庆医保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服务大厅、政策文件、医疗保险,查看《关于加强大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袁丽平)
转自:大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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