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来源:中国建材报   作者:秦军舰    时间:2016-08-29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了《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下简称为《标准》),这是河南首部涵盖住建系统建设领域扬尘标准的规范性标准。这部新《标准》明确了河南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的新标准。在目前全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大形势下,《标准》可谓是史上最为严厉、涵盖标准最广的新规。


  在河南省住建厅新《标准》出台之前,河南各地也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工作方案中,对工地扬尘标准做出了相关硬性规定。这次该省出台的新《标准》与郑州市《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简称为《通知》相比较而言,新《标准》更为严格,涉及范围也更广泛。新《标准》规定,扬尘防治的主体责任,明确规定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扬尘防治第一责任人。河南省住建厅相关人员介绍说,新《标准》从8月2日在全省范围内正式施行,而工程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费率也同步提高。目前全省住建系统扬尘防治执行同一个标准,新《标准》内所涉及的城区,包括各地市的建成区和县城的建成区。


  针对建筑施工工地围挡的设置,《通知》规定,围挡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并规定为喷淋装置,而住建厅的新《标准》明确提出,围挡上部应设置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覆盖,每组间隔不宜大于4米。在车辆冲洗方面,《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及工地围挡外周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而《标准》则提出,施工场所车辆出口30米以内的路面上不应有明显的泥印,以及砂石、灰土等易扬尘材料,范围进一步扩大。对于待建工地,郑州市的《通知》仅规定待建空地地面应全部绿化、硬化或覆盖防尘网,而省住建厅的新《标准》则明确了期限,对超过3个月不能开工的,应采取绿化防尘措施,且采取绿化防尘措施的待建场地,在未进行绿化施工期间,需要每天洒水1~2次。


  其实,郑州市区早已开始实施“以克论净”了,但无论是从范围还是力度上,都没有此次新《标准》规定的力度大。从今年4月开始,郑州市规定主次干道路面积尘不得超过35微克/平方米,然后每两个月下降5微克。目前7、8月实行的是20微克/平方米,到年底才是10微克/平方米。而此次省住建厅的新《标准》要求,主干道不得超过10克/平方米,次干道和城乡结合部积尘也不准超过15克/平方米。由此看来,省住建厅的标准无疑更为严苛,即便是城乡结合部,也比目前郑州市区实行的标准要高的多。


  此次新《标准》监管的范围包含了城市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住建系统负责监管的代建场地、房屋拆迁和建筑物拆除、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城区道路、广场清扫、保洁等,基本涵盖了住建系统建设领域扬尘污染防治的各个方面。


  此次出台的新《标准》在国内也是较为先进的,该标准还规定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或管理单位的扬尘治理责任。其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监理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监理责任。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应明确施工扬尘防治的目标、具体内容和各方责任。工程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而垃圾消纳场和填埋场、待建场地、城区道路等扬尘防治责任,由其生产经营单位或管理单位承担。如果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进行了分包,出现扬尘问题责任如何追究,对此新《标准》也有明确规定,总承包单位进行工程分包的,应明确分包单位扬尘防治工作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扬尘防治工作承担连带责任。(记者秦军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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