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河南省畜牧局消息,为了稳定该省奶业生产,缓解近期出现的卖奶难问题,经河南省政府同意,对河南省乳品加工企业按合同收购全省境内生鲜乳进行喷粉储存实施临时补贴政策。
按照规定,此次补贴对象为河南省境内取得乳制品(液体乳)生产许可证的乳品加工企业。凡申请临时补贴的乳品加工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按合同收购河南省境内生鲜乳因无法及时消化需喷粉储存;二是委托喷粉的加工企业为河南省境内取得乳制品(乳粉)生产许可证的乳品加工企业;三是具有生鲜乳收购、运输、喷粉加工等环节真实、完整的手续及相关证明材料;四是每月申报补贴喷粉量对应的生鲜乳数量(按1∶8.5)不超过2014年10月~2015年1月期间月平均生鲜乳收购量的25%,且总量不超过1800吨。
此外,符合条件的乳品加工企业向所在县(市、区)畜牧部门提出申请,并按月提供喷粉情况及相关手续、证明材料。自2月17日起,符合补贴条件的乳品加工企业每喷成1吨奶粉,省财政给予补贴资金1万元。补贴期限暂定3个月。对单个乳品加工企业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来源: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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