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意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个名为《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为进一步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该省将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
《意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的城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金融机构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资质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积极向资质高和市场信誉好的企业发放贷款,对于建设144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项目,项目最低资本金按20%执行,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家庭购买首套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住房的,契税按1%税率征收;面积在90至144平方米不含90平方米的,积极研究契税优惠政策。个人转让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商品房,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房屋时间按房屋买卖合同订立时间为准。
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职工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符合低保、低收入、特困标准的职工,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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