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从省财政厅传来消息,财政部核定我省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76亿元,省人大常委会于5月29日审查批准了债券收支预算调整方案,并由财政部代理招标发行。其中,7月14日发行三年期地方政府债券70亿元,发行五年期地方政府债券70亿元;7月18日发行七年期地方政府债券36亿元。
综合考虑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到期还款因素和财政部关于2014年债券资金使用要求,结合省级预算安排情况,省财政厅按照“保偿还、保重点”的分配原则对债券资金进行了安排,其中,46亿元用于偿还2011年债券到期本金;剩余130亿元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坚决杜绝债券资金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支出,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记者 芦瑞)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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