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省统计局发布的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系列分析报告显示,十六大以来,我省始终把就业工作作为解决民生之本、构建和谐河南的基础工程,2011年年末,我省就业人员总量达到6198万人,比2002年的5522万人增加676万人,年均增加75.1万人。数据显示,全省城镇就业人员总量由2002年的831万人增加到2011年的1287万人,累计增加456万人,年均增长5%;2011年年末,全省乡村就业人员总量由2002年的4691万人增加到4911万人,累计增加220万人,年均增长0.5%。
随着就业人员总量进入稳定增长期,我省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城镇就业比重迅速上升,城镇就业人员占全省就业人员总量的比重从2002年的15.1%上升到2011年的20.8%。二、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持续提高,我省三次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由2002年的61.5∶18.8∶19.7转变为2011年的43.1∶29.9∶27。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员大幅增加,2011年,全省城镇非公有制经济共吸纳就业808万人,比2002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在就业规模稳步增加和就业结构不断改善的同时,全省就业质量也在不断提升,表现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增加,截至2011年年末,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达到812万人,比2002年年末增加117万人,年均增加13万人。与此同时,我省劳动合同签订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根据劳动力调查数据测算,2011年,我省各类企业就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3%,比同年全国平均水平高37.6个百分点。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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