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表决任免一批干部


时间:2012-09-29





昨天下午,圆满完成各项表决议案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展工宣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闭幕。

  昨天下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先后表决通过了7项议案:《河南省供用电条例(草案)》、批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草案)、批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草案)、批准《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决议(草案)、批准《洛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的决议(草案)、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其中,《河南省供用电条例(草案)》和《洛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均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议还通过表决任免了一批干部,并向有关新任命人颁发了任命书。

  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曹维新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作了题为“一以贯之谋发展、三化协调兴中原”的专题报告。

  【任命】

  任命李成宽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

  任命曹新博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邢利民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李欣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曹更生、马胜军、李平均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田效录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冯中华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建波、陈自合、张飞、刘英旭、谷永清、罗瑞、潘军、李俊香、党海燕、唐懋蓥、王继峰、杨敏、刘晓筠、刘洁、任明磊、董振胜、赵林涛、王歌琳、李军、曲松华、李涛、王兴发、刘立新、胡新成、王富兴、苏康健、李剑伟、黄裕民、王纪芝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免去陈书金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叶慈年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石志军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梁红照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胡烨、焦治安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吴廷学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辛凤娥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梁新义、任飞达、李卫国、秦化鑫、郭保国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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