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正北方,亮丽内蒙古。”在内蒙古,不仅有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分布在内蒙古大地上的11224个行政嘎查村也正在悄然发生着改变。乡村旅游正在成为亮丽内蒙古一道美不胜收的风景线,更是内蒙古落实精准扶贫工作的一个重要推手。
旅游扶贫要精准化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从内蒙古旅游局了解到,截止到2015年年底,内蒙古新增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个、示范点4个,累计达到6个和19个;全区乡村旅游接待户超过4200家(其中星级接待户381家、4星级以上127家),全年接待游客2860万人次,营业收入18亿元。全区有576个村(嘎查)开展农村牧区旅游,其中57个国贫、区贫旗县294个村(嘎查),占旅游村的51%;全区乡村牧区旅游直接从业人员超过15万,带动农牧民就业13万人,其中涉及贫困地区人口超过10万。
赵伟,内蒙古社会扶贫工作促进会《扶贫杂志》负责人之一,临近10月假期,她受邀参加了一次内蒙古乡村旅游发展情况的调研。她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内蒙古各个旗县基层政府正在把大力发展旅游业作为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手段,探索旅游脱贫新路子,内蒙古乡村旅游正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新变化。”
宁城县是国家认定的首批革命老区县,被誉为“千年古都”,是辽文化发祥地。中央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以来,宁城县编制了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出台了旅游业精准脱贫实施方案,决定把发展旅游业作为全县十大脱贫措施之一。凭借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便利的交通优势、厚重的历史人文资源、丰富的生态资源,把旅游业与现代农业、新型工业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十三五”期间,计划旅游人次年均增长20%,旅游综合收入年均增长18%,以黑里河、五化、小城子、大城子、八里罕等建制镇为重点,带动3500名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到2020年重点旅游镇乡贫困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
内蒙古旅游局局长魏国楠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内蒙古乡村旅游扶贫正在走精准化的路子。制定实施了《内蒙古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扶贫数据库’,完成了20个重点贫困村旅游规划的编制,引导农户参与乡村旅游开发。现阶段,内蒙古旅游局协同各部门帮助条件成熟的乡村旅游点建立地方特色旅游商品销售点,引导乡村牧区土特产品、农副产品实现就地销售、增收转化;组织旅游企业、旅游规划单位、首批‘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高等院校等与扶贫村‘结对子’,开展对口帮扶。”
旅游扶贫正在提档升级
赤峰市喀喇沁旗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革命老区旗。“十二五”期间,喀喇沁旗累计脱贫4.4万人,其中依靠旅游产业脱贫0.8万人,占脱贫总人口的18%。“十三五”期间,喀喇沁旗计划通过发展旅游脱贫5000人,占脱贫总人口的23%。
为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喀喇沁旗充分发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旗”品牌效应,已经设立了旅游发展基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休闲度假产业,加强品牌景区建设。截至目前,喀喇沁旗6条130公里农村公路山梁越岭路段,实施沥青水泥路改造,4条乡村旅游环线实现全贯通。山葡萄、中药材、硬果番茄、水貂、藏香猪等种养殖特色以及原始森林特色产物优势正在凸显,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旅游产品,正在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魏国楠告诉记者:“内蒙古正在修订完善家庭游和乡村旅游示范村等标准,促进乡村旅游规范发展、提档升级;推动乡村旅游特色化与现代化融合发展,达到外‘土’内‘洋’的效果,让游客既感受到原汁原味的乡土气息,又体验到便捷舒适的现代生活服务,使乡村旅游地发展成为休闲度假地,让贫困群众切实感受到旅游产业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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