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包头市特推出五项新措施。
第一,遵循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规律,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一般工业用地项目出让年期为20年,对于规划、发改、经信部门明确的工业用地多层标准厂房类、研发总部类产业类项目,可采用20-50年的弹性出让价格;对于特殊类重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按最高年限年期50年出让;
第二是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的土地出让价格按照所在土地级别最低标准价折算方式;
第三是采取“先租后让”方式使用土地,即先以租赁方式使用土地,待企业建成投产时,可申请转为出让方式,出让价格、累计使用年期参照弹性出让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是采取弹性土地出让价格和租金缴纳方式。重点工业项目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全部租金可以分期支付,企业提前颠覆成本的,在挂牌出让时,有土地储备中心根据与辖区政府签订的收储协议支付土地成本;
第五是采取地价优惠政策。对符合自治区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容积率和建筑系数超过《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规定标准的40%以上、投资强度增加10%以上的工业项目,按最低价的70%确定出让价;对于农林牧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按最低价的70%确定出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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