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


时间:2015-12-25





  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以“五大基地”建设为重点,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目标,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构建多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三次产业结构由2012年的9.1:55.4:35.5调整为2014年的9.1:51.9:39。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积极调整种养结构,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农牧业实现了健康平稳发展。2014年,全区粮食产量达到550.6亿斤,实现“十一连丰”;牧业年度牲畜存栏1.29亿头(只),实现“十连稳”。预计2015年全年粮食产量555.7亿斤,实现“十二连丰”;牧业年度牲畜存栏达到13585.7万头只,连续“十一年”超过1亿头(只)。

  一是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加快“两带四区”建设,推动优势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认真组织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不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积极发展设施农业,2014年玉米增产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达到142.9%,农民人均来自设施蔬菜的收入达1282元,占农民收入的13.6%。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在全区范围开展了“冬春科技巡回大培训”、“千家万户”科技服务行动、万名科技人员下基层活动,五大作物五项核心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高效节水、地膜覆盖等关键性技术推广面积大幅增加,2014年415个万亩示范片带动粮食增产18.6亿斤。

  二是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在草原全面推行禁牧、休牧、轮牧制度,大力推进农区畜牧业。因地制宜推进规模化经营,在牧区每年创建示范家庭牧场500个,在农区每年创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500个。截止2014年底,牧区各类家庭牧场已发展到3.5万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提高到71.5%,比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时的7%提高了10倍多,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7个百分点。实施牲畜“种子工程”和“双百千万高产创建工程”,加快优势畜种良种化步伐,2014年牧业年度良种及改良种牲畜比例达90%以上。

  三是提升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领军企业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提升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意见》。实施肉羊产业“三五”工程和羊绒产业振兴工程,制定了《振兴羊绒产业实施方案》,每年安排扶持资金1亿元。实施绿色农畜产品输出工程,开通了“蒙优汇”电商平台,在北京和上海建立了我区绿色农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和零售体验店。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的意见》,摸索形成订单契约型、股份合作型、“企业+基地+农户”型等利益联结形式,促进农牧民增收。

  (二)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贯彻国家关于保持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促改革与调结构相结合的部署,编制了清洁能源、现代煤化工、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等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遏制淘汰落后产能的若干规定,通过综合施策,分类指导,工业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非资源型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2014年,高新技术、装备制造、有色和农畜产品加工对工业增长贡献率达到39.2%,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今年前三个季度,高新技术、有色、装备制造和农畜产品加工业增长较快,分别增长23.6%、19.4%、10.4%和9.3%,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几个行业对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7.1%,比上年同期提高7.7个百分点。

  一是积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制定了自治区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开展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项目全面清理工作,对6个已批未开工违规项目和2个在建违规做出停建处理,对62个建成违规项目申请国家备案,对17个在建违规项目申请国家认定并补办手续。严把项目准入关,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一律不予核准或备案,一律不予受理土地预审、环评审批、新增授信申请,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得到有效遏制。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二是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2012年以来自先后制定出台了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了鼓励装备制造、光伏、农牧业机械等行业发展政策措施,设立两只国家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组织实施了一批特色产业链培育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2014年,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4.2%,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速4.2个百分点。今年前三个季度,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工业增加值增长23.6%,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速15个百分点。

  三是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开展了“两化融合”贯标工作,全区12家企业列入国家试点。启动了内蒙古网络协同制造中心平台项目建设,开展了乳品、羊肉等食品质量追溯体系试点,完成了内蒙古基于物联网的畜肉产品追溯地方标准制定工作。推动建立了煤炭、烯烃、PVC、焦炭、有色金属、农畜产品等大宗工业品电子交易平台。

  四是加快传统产业延伸升级。推进煤炭清洁利用,落实国家《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调控煤炭总量优化产业布局指导意见》和《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控制煤炭产能,推动煤炭生产企业与下游转化企业战略重组,实施煤电、煤化联合发展。加快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建设,开工建设了锡盟至山东、蒙西至天津南特高压外送通道和一批配套电源点项目。推进资源型产业延伸加工,扩大煤电冶、煤电化、煤电硅产业链规模,电解铝延伸加工率达到60%,稀土下游产品产值占稀土工业产值比重提高到50%,农畜产品加工品种增加到1350个。

  五是调整优化重点产业布局。持续推动以呼包鄂为核心沿黄河沿交通干线产业带和东部盟市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实施,促进产业集中集约错位发展。沿黄沿线22个重点工业集中区实现产值占西部盟市全部开发区(园区)的80%以上;东部盟市13个工业集中区产值占东部盟市全部开发区(园区)的60%以上。加快推进“双百亿工程”,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工业园区达到50个,其中超500亿元的6个,超千亿元的2个。

  (三)加快服务业发展。把发展服务业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举措,努力推动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2014年,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9%,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今年前三季度,第三产业增速高于一季度和上半年0.9个百分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服务业工作推进机制,制定了《自治区第三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推动全区服务业发展的工作合力。按年度制定服务业工作要点,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召开了全区服务业经验交流现场会,交流学习服务业发展经验,推动服务业工作开展。

  二是营造发展环境。制定出台了自治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计算创新发展行动方案、加快推进 “互联网+”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措施,以及养老机构与居民家庭用电、用热同价政策,并加大政策落实督查力度,开展了全区服务业重点工作任务及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2014年,自治区本级安排服务业专项资金13.4亿元,比上年增加3.4亿元。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物流、信息、文化、旅游、健康、服务业等专项资金,支持了一批示范项目建设。2015年,自治区本级安排服务业专项资金11.4亿元,同时设立了6亿元服务业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服务业领域。

  四是深化改革开放。继续推进呼和浩特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服务业改革创新试点方案》,启动开展了自治区服务业改革创新试点,通过体制机制、政策环境、服务模式、投资方式等方面创新,为全区服务业加快发展探索和积累经验。扩大服务领域开放,加强与周边省区及俄罗斯、蒙古等国家在商贸、物流、旅游、文化、科技等领域的合作,加大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2014年服务业引进国内(区外)资金到位1004.4亿元,今年前三季度资金到位512亿元。

  五是提升发展水平。加强品牌建设,培育服务业龙头企业,打造服务业知名品牌。2013—2014年,全区服务领域共获得3个驰名商标、8个著名商标;创建4A级旅游景区15个、5A级旅游景区2个,建设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47家、乡村旅游接待户100家;新认定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1家,自治区级企业研发中心30家,培育了20家具有基础和潜力的生产力促进中心,争取将内蒙古大学科技园认定为国家大学科技园。积极培育发展服务业集聚区,2014年认定自治区级服务业集聚区28家。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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