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以简政放权和金融创新助力脱贫攻坚


时间:2015-12-24





  目前内蒙古把扶贫项目的审批权全部下放给旗县,建立了权力、责任、资金、任务“四到旗县”和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的工作机制。审批权的下放,有效释放了扶贫活力,真正激发了基层干部和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各地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探索出了许多更加符合实际的模式和办法,扶贫措施更加精准,脱贫的成效也更为显著。

  今年以来,内蒙古共发放各类金融扶贫贷款176亿元,有40.84万农牧户、144家扶贫龙头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直接获得金融扶贫资金支持。在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带动下,以财政扶贫资金撬动金融扶贫资金的模式和机制在全区得到普遍复制和推广,参与金融扶贫的机构由最初的农行1家扩展到加入了农信社、包商银行等机构的9家,覆盖的旗县也由最初的57个贫困旗县扩大到全区81个农牧业旗县。金融扶贫工程已成为内蒙古增加扶贫投入的重要举措。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主任刘忠诚表示,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地调动了贫困地区干部和贫困群众的主动性与灵活性,使贫困地区能够因地制宜发展多种产业;而金融扶贫项目的实施,借助了市场的力量,在放大扶贫资金规模,有效地缓解贫困户发展产业资金短缺的同时,使扶贫资金由无偿变有偿,充分调动了贫困群众脱贫奔小康的积极性。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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