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基层 明确诸多利好政策


时间:2015-09-30





  内蒙古自治区明确诸多利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旗县级以下单位和小微企业就业。政策提出,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和旗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限的,执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工作的取消试用期,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直接执行定级工资,级别工资或薪级工资高定1至2档。

同时,我区还要求落实好促进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按比例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放宽对专业的限制。全区国有企业招聘人员,要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10%的职位,对基层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且专业与企业需求相符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企业招聘程序,择优录取。中小微企业吸纳基层服务项目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者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享受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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