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自治区工商局日前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依法由自治区工商局登记,其余外商投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被授权局登记管辖。自治区工商局将在全区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工作会议期间办理上述企业迁移手续,相关登记机关配合做好档案迁移工作。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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